獎項詳情

獎項類別

查看所有獎項類別,以了解詳細獎項類別及籌辦機構資訊。

獎項類別

一般參賽資格

  1. 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項目所述資訊及通訊科技產品/服務的知識產權及/或合法權益。有關資訊及通訊科技產品/服務如在世界任何地方發生知識產權的爭議,參賽者必須披露,供籌辦機構考慮其參賽資格。
  2. 參賽者必須在截止報名時為香港註冊公司(請附上公司/商業登記證明)、機構或香港居民[1]
  3. 參賽的資訊及通訊科技產品/服務項目在創新、設計和研究發展方面的重要部分必須源自香港。參賽者須展示香港資源為其資訊及通訊科技產品/服務帶來顯著增值,促使有關項目在目標市場取得成功。
  4. 除學生獎項類別外,參賽的資訊及通訊科技產品/服務項目必須在截止報名日期前已經在市場上公開發售最少三個月/或開放予下載應用[2]或已經投入運作最少三個月(請附上證明 – 例如送貨單、發票、外發公告、廣告、内部通告等)。
  5. 同一參賽項目只可參加各獎項類別的其中一個獎項組別。任何項目如被發現報名參加多於一個獎項組別,將被取消資格。
  6. 過往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金、銀、銅得獎項目的產品/服務,必須已作出重大修改或優化,或參加另一個獎項類別,方可再次參賽。

備註 1 – 在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的準則下,「香港居民」包括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。如參賽項目由多於一人的組織申請,該參賽組織至少有一半成員必須是香港居民。學生創新獎方面,香港居民身份可由相關學校以統一證明學生身份的方法代替。

備註 2 – 例如該資訊及通訊科技產品/服務項目已經投入於市場,該應用程式已被應用於公司內部的系統,以及該流動解決方案已於App Stores可供下載。至於競逐資訊科技初創企業獎的初創公司,如其原型樣辦只在kickstarter或類似平台上出現,將不會被視為已投入於市場。

評審過程

評審期間,評審人員或會索取參賽者持有的資料及作現場參觀,若有這方面的需要,參賽者將預先獲得通知。參賽者就2024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所提供的資料將獲保密處理,未獲參賽者的同意,籌辦機構及有關機構不會發表有關的資料。

得獎者的獎勵

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金/銀/銅得獎者的卓越成就備受各方賞識,包括客戶、機構、業界人士、以至整個社會。得獎者可獲得:

授予金/銀/銅獎之獎座

授權在宣傳物品上展示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的標誌

安排於不同類型的推廣活動中宣傳其得獎項目

協助參加其他區域及國際性獎項和比賽

免費使用創新中心內的初創協作基地「Lion Rock 72」或位於香港科學園培育中心的共享工作空間三個月(只限於中小企業)[3]

備註3 – 香港科技園公司為榮獲「2024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」金/銀/銅獎的中小企業提供一個免費名額,使用創新中心內的初創協作基地「Lion Rock 72」或位於香港科學園培育中心的共享工作空間三個月 (由香港科技園公司分配,視乎情況而定)。

參與香港天使投資脈絡及香港科技園共同舉辦的投資配對活動

免費使用數碼港共享工作空間Smart-Space内的靈活辦公桌三個月(只限於中小企業)[4]

備註4 – 數碼港為榮獲「2024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」金/銀/銅獎的中小企業提供一個免費名額,使用數碼港共享工作空間Smart-Space内的靈活辦公桌三個月。共設32個名額,會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安排。獎項公布後,獲獎中小企業需於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提交申請,逾時遞交的申請將不獲處理。

香港城市大學 HK Tech 300 種子基金的面試機會[5]。面試成功的隊伍可獲最高港幣十萬元的基金及其他支援。(https://www.cityu.edu.hk/hktech300/zh-hk/about-hk-tech-300/hk-tech-300-seed-fund)(學生獎項類別只有「大專及高等教育」組別得獎者符合資格)

備註5 – 1) 初創項目團隊的任何一位創辦人與香港城市大學有關(例如:學生/校友/研究人員); 或 2) 若沒有相關的創辦人,得獎者須選取最少一項城大的知識產權進行評估使用和開發。(https://www.cityu.edu.hk/hktech300/zh-hk/cityu-intellectual-property

免費參與本地大型資訊及通訊科技活動(如「香港國際創科展」) 以拓展商機

獎品贊助

  • 香港天使投資脈絡
  • 數碼港
  • 香港城市大學